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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为民办实事】之二 春天里的第一课
春天里的第一课
为了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,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,维护有序的教书育人环境。3月23日至3月25日,洛川县人民检察院24名检察干警分别深入到全县39所中、小学,进行“为民办实事·法治第一课”法治授课活动。
检察干警们以真实事例导入,为同学们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和网络犯罪等内容。
通过案例讲解、答疑解惑、提问互动等方式,让学生们认识到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、危害、预防和自护方式,明白了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如何正确使用网络工具。
各具特色的授课风格,为同学们深植了一株法律的树苗,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学法守法尊法意识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重要举措之一,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工作实际,秉持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,全面贯彻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加大未成年人的普法力度,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文字|霍爱丽
编辑|王 鑫
审核|郝志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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